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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9-12-24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 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为促进我校“互联网+教育”健康发展,系统梳理、排查大学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 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备案的对象为高等院校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包括:学校自主开发、自主选用、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和小程序(公众号、企业号除外)等,都纳入此次备案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请校属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及上述要求,系统梳理本单位开发和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逐条对照、排查现存问题,并提交《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附件2)。

    请校属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提醒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开发公司)完成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后,进行提供者备案,并提交《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附件3)。

    以上两份备案信息表纸质版加盖部门章送至信息中心,电子版发送邮箱,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信息中心根据各部门、单位提交的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信息表,统一上报至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完成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校属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避免因清查不到位而导致的漏报、瞒报。按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2020 年 2 月 1 日起,未完成 ICP 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将被撤销,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信息中心 隋芯 53911843

邮箱:suixin@bucm.edu.cn